2017新疆察布查尔县选聘村工作人员公告【招102人】
为进一步改善自治县村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解决好村党组织人员不足的问题,经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察布查尔县“固本强村”充实基层力量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自治县范围内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选聘102名村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选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可靠,思想素质高,遵纪守法,奉献精神好,自愿到村工作。
(二)选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察布查尔县户籍或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
2.年满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其它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有选聘条件;
6.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7年12月15日)前。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4.察布查尔县在岗县聘人员;
5.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
6.有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村工作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