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凤阳县从退伍军人中招聘辅助人员公告【招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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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从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辅助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统一招聘、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辅助人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40名;
治安辅警招聘26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7日—3月31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报名人员可分别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和治安辅警岗位。笔试后同时入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和治安辅警岗位的报考人员需在体检前明确参加体检岗位。
4、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4月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报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专业知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报考治安辅警岗位《专业知识》为《公安相关业务知识》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
上午 8:30—10:30(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
下午 2:30—4:30(治安辅警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