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咸丰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招50人】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新增使用编制计划,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2015年专项招聘共计5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5名、卫生事业单位29名、其他事业单位6名,
二、专项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咸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通过笔试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择优招聘。
四、专项招聘办法
(一)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办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