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海宁市住建系统招聘5人公告
为加强住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技人员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8:30~12:00。
报名地点:武汉市湖北洪山体育馆(武昌区洪山广场旁)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海宁市城乡规划局 | 规划管理 | 3 |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 |
海宁市城市建设处 | 给排水行业管理 | 1 | 给水排水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市政工程专业 |
海宁市园林市政局 | 道路桥梁管理 | 1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 |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35周岁(1979年4月12日至1997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截至2015年4月1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现场领取)、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当招聘职位需求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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