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太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21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太和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太和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部分岗位)、成绩合成、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所招聘人员统一纳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具体招聘于4月16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阜阳人事考试网( www.fyrsks.com)、太和先锋网(http://thx.ahxf.gov.cn)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taihe.gov.cn/)和太和县人事考试网(www.thxrsks.gov.cn,下同)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人事考试网和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