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0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海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1997 年4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
3.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海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4月24日09:00~4月26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24日09:00~4月27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4月23日09: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未。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江苏省属及部分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同时进行,故在上述范围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近2年来报名人数不足而未能开考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2:1,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haldbz.gov.cn )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10?00~14?00。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5月13日09:00至5月15日12: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详见《海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详见http://www.jshrss.gov.cn/xwzx/ztbd/2015sydwap/ksdg/201504/t20150403_185500.htm)。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