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九、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4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考务费用。
十、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42、开考比例如何确定?
招考职位的名额与报名缴费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录名额或取消该招考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43、考试是否指定参考教材?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4、笔试科目、时间及综合成绩有哪些规定?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综合成绩
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公安专业科目占40%,计算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公安专业科目占30% ,计算笔试综合成绩。
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机关、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45、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6年6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或拔打12333电话查询。
46、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①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②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③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⑤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⑥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47、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与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省直机关、少数民族市县(含乡镇)和其他市县(含乡镇)分别划定。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省直机关相同。
少数民族市县包括: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十一、关于面试
48、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49、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将在2016年7月至9月进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海南党建网查询面试公告。
50、面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省直机关为65分,少数民族市县(含乡镇)为55分,其他市县(含乡镇)为60分。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与省直机关相同。
51、考试综合成绩如何合计?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