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湖南怀化市聘任市直学校法治副校(园)长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及《怀化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细则》(怀教通〔2024〕18号),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委派,我局决定聘任43名同志为我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为“市直学校”)法治副校(园)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法治副校(园)长聘任工作。请各市直学校及时与所聘人员对接,颁发聘书,聘期为2024年9月至2027年8月,期满后可以续聘,并以适当方式在学校公示法治副校(园)长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职责等。学校已聘任的法治副校(园)长因派出机关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应当及时报告,由我局会同派出机关在30日内重新推荐或者委派,其相关职务继任者自然替补成为相应学校法治副校(园)长,由学校颁发聘书。
二、支持法治副校(园)长履职。学校应当将支持法治副校(园)长履职纳入整体工作规划,结合实际为法治副校(园)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落实专人主动与派出机关和法治副校(园)长进行沟通联系,定期收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法治副校(园)长反馈,对学生法治教育、校园治安管理及师生权益维护等问题,及时、主动与法治副校(园)长研究协商,涉及到法治副校长履职的会议、活动,应当事先与法治副校长沟通,并通知其参加。
三、做好法治副校(园)长履职评价。学校应当根据法治副校(园)长职责内容,建立法治副校(园)长工作评价制度,组织开展法治副校(园)长述职会议,由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等按年度对法治副校(园)长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并将本校法治副校(园)长履职评价结果、法治副校(园)长推荐意见报我局。我局将会同派出机关对法治副校(园)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
点击下载>>>
怀化市教育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标题:关于聘任市直学校法治副校(园)长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j.huaihua.gov.cn/sjyj/c110022/202409/d5e6ca3643fd4ec7bff8c1d3a71e411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北京市丰台区外国语学校招聘中学教师(数学、语文、英语、信息技术)7人公告
- 2024福建泉州市石狮市教师进修学校专项选聘教研员4人公告
- 2024河南郑州市上街区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6人公告
- 2024浙江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拟聘人员公示
- 2024湖南怀化市聘任市直学校法治副校(园)长公示
- 2023年秋季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教师招聘拟聘人员公示(四,浙江)
- 2023秋季辽宁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浙江丽水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选聘高中物理教研员拟聘人员公示
- 2024浙江丽水市教育局招聘高校毕业生拟聘人员公示(三)
- 2024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补充公告(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