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11月5日(周二)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11月5日上午7:10到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栋1楼集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另请考生备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着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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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10月28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4/10/28/art_1229484980_5907867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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