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20人】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6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4.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下同)查询。
需要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为: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辽宁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024-83210318
辽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心024-83253728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024-82364418
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024-23218766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024-8970871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