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洞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人】
2、面试
(1)以笔试折算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方式:(见附表)。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党建网、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
(五)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党建网、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禁考等处罚。
咨询电话:0739-7236385(县人社局事管股)、7222376(县文广新局)
举报、投诉电话:0739-7236387(县人社局监察室)、7227656(县文广新局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洞口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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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