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临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3人】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15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5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招聘范围、对象详见《2015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附件1)。社会人员报考部分有户籍要求招聘岗位的,以2015年5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持户籍迁移证尚处于户籍迁移中的也可以报考,但须于笔试前办好相应落户手续。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农村生产一线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认定。
8.正式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昌化镇、湍口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其范围和对象为:①临安市行政区域内,2013年底前统一选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②曾在临安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岗未满3年(2012年5月31日之后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不含试用期考核)人员根据有关文件享受加分政策,获得等次1次的,笔试成绩加1分,获得等次2次的,笔试成绩加2分,获得等次3次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享受加分人员将统一进行公示。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8:30—17:30。
2.报名地点
临安人才市场(临安市锦城街道临东路67号人才大楼二楼)。
3.报名办理
应聘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2015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在承诺栏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社会人员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并携带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1寸彩色照片2张。
对于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的社会人员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的,可凭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先参加报名考试,待办理聘用手续时验明学历证书并提供复印件,若未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