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许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人】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政府工作人员专业化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许昌县人民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许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1、本次招聘专业人才12名。其中县政府法制办公室6名、县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6名(含金融专业职位4名,证券专业职位1名,保险专业职位1名)。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4、若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低于3:1时,按3:1确定招聘职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必备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户籍、性别不限;
4、报考法制办职位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全日制法律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5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是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同时具备满三年以上司法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报考金融办职位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全日制经济、金融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5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三年以上金融工作经历,报考金融专业职位须持有《银行从业资格证》,报考证券专业职位须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报考保险专业职位须持有《保险从业资格证》,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含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和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5、曾为许昌县在编人员有擅自离职、辞职记录的。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日期:2015年6月22日—7月3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许昌县人力资源市场(许昌县新元大道创业大厦北辅楼)。
3、乘车路线:乘市内公交车到许昌客运北站,转乘168路公交车到县政府创业大厦。
4、报名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留存,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