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凤阳县城市建设辅助人员招聘公告(面向社会)【招9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城市建设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坚持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凤阳县2015年度公开招聘城市建设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8月19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数。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8月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专业知识》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3、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
上午: 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