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临湘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5人】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面试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中途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依次等额予以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临湘党建网、临湘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和市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招聘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730-3723311(临湘市委组织部)
0730-3720611(临湘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0-3721512(临湘市纪委)
原标题:临湘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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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