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武夷山市事业单位在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等中择优聘用7人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5〕75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福建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闽毕支〔2011〕10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部分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招聘岗位(7个)
01、武夷山市吴屯乡三农服务中心1名
02、武夷山市兴田镇三农服务中心1名
03、武夷山市岚谷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04、武夷山市岚谷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名
05、武夷山市吴屯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06、武夷山市五夫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名
07、武夷山市兴田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名
二、招考条件
在武夷山市参加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青年志愿者、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方法
(一)笔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从笔试成绩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入闱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并列第七名的考生,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入闱人选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进入体检、考察的入闱人选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可按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由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选选择招聘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服务期满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室报名(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1号电信大楼6层607室,电话:0599-5315672),同时交2张1寸免冠彩照。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于10月30日前到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开发室领取准考证, 2015年11月14日上午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组织笔试,公布笔试成绩。
(三)组织面试,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闱人选并进行体检、考核。
(五)公示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等。
四、政策咨询
招聘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政策由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在武夷山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青年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中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武夷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武夷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