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从江县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2人公告(第二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从江县2015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含1:3)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围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参加本次应聘所有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入围面试(面谈、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的入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方式由从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围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或虽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但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面谈、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直接进入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谈(专业测试)成绩;
2、参加笔试考生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直接入围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面谈、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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