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30人公告
(四)实操考核
1、根据岗位的特定性质,设计实操考核方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2、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3、实操考核设立合格基准线,得分在基准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4、实操考核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实操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公示网站:浦口区城市管理局网站和江苏云就业。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成绩现场出具,主面试官签字后现场发放给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公示网站:浦口区城市管理局网站和江苏云就业。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考察(政审)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9、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八)录用
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择优并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对确定录用的名单,将在浦口区城管局网站及江苏云就业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合格、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江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聘期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浦口区政府各级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2015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江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