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萧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县战略,进一步扩大我县人才总量,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宿人社发[2011]1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2015年萧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未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5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四楼县人力资源社会局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社会局组织。
4、报名时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4张。经审查同意后填写《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属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每人缴纳笔试费45元。凭笔试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16日--1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5、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12月8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