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选调生考试公告【1238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选调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6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238名,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36名(石家庄市50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24名,唐山市100名,廊坊市50名,保定市86名,沧州市46名,衡水市40名,邢台市44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22名,辛集市2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602名(石家庄市50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12名,唐山市100名,廊坊市50名,保定市60名,沧州市46名,衡水市40名,邢台市48名,邯郸市72名,定州市22名,辛集市2名)。
各市选拔计划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6年3月23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河北省省、市、县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至2016年10月任职2年以上、聘期内表现、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6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3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 特别提示:
(1)选调生与省市县乡公务员职位不可兼报,但报考选调生可以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为选调生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可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兼报大学生村官事宜详见《河北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