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医疗岗)
(五)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
体检结论下达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待2016年7月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以考生的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用人单位审定,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6.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7.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8.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9.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可推迟到2016年7月31日再开展。
(七)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各级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调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各指定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才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引进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在“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报名结束后,未引进到人才而被取消的计划,由县人社局商各用人单位,视情况,滚动到下一报名点继续使用。
九、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62860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电话: 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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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目录
2.黔东南州榕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目录
3.黔东南州榕江县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4.就业意向书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