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泰宁县卫计局乡镇卫生院招聘临时合同制护士公告【3人】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4月2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泰宁县政务大楼南三楼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会议室
3.面试人员: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均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面试。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
(三)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可于2016年4月5日后登录泰宁县政府门户网和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查询。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和考察,体检报告及考核材料在人事科备案。
(三)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泰宁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乡镇卫生院护理学岗位按考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到大田、龙安卫生院。
(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是否递补。
本通知由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时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泰卫〔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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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招聘临时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表
泰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