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太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68人】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居民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确认
(1)、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3)、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幼儿园教师岗位应不低于1:2,其他岗位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职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至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为增加考试科学性,满足各招聘单位需求,2016年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14个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2日。
上午9:00—11:30:《公共科目》
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其中报考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的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
3、笔试成绩
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满分120分占5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1.2×0.5,下同),统考笔试专业科目满分120分占50%,两项合计后为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复审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县委党校各岗位的,依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幼儿园教师岗位按照1:2,县委党校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名单。
2、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入围人员名单,不进行专业测试(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
3、参加笔试被确定为专业测试(面试)和入围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关注太和县人事考试网通知)内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轮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四)、专业测试(面试)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委党校各岗位的,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面试)分值100分,设定专业测试(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按照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面试)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