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太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71人】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测试(面试)。
因考生自动放弃专业测试(面试)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在报考本招聘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按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五)、成绩合成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委党校各岗位的,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40%为考生总成绩。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优惠政策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23日8:0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0558-862273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察与体检
根据各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的主观题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排序,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的主观题成绩决定取舍。
体检由县人社局(幼儿园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排序,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的主观题成绩决定取舍。
(八)、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太和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主管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局同意的资格复审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对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558-8662196(县教育局)
0558-8638005(县卫生局)
0558-8622731(县人社局)
2、监督电话:0558-8622761(县人社局纪检组)
原标题:2016年度太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太和县委组织部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