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湘潭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7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1、招募计划
2016年全市“三支一扶” 招募计划为17名,其中湘潭县8名、湘乡市4名、韶山市2名、雨湖区3名。
湘潭市2016年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招募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经研究可放宽至1:2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募计划,在县(市)、区内进行调剂。调剂相关事宜,在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2、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湘潭生源的2014、2015、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3、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医学、师范等类毕业生;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4、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5年6月24日8:3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院(原市人事局)一楼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湘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核奖惩股。
报名时请持《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1),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核时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募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不予招募。
2、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
笔试时间:2016年 7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6月30日—7月1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院三楼312室)
3、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按招募计划与面试考生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