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石林县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定向招聘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7人】
5.体检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石林政务网上公告通知。考察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九)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根据《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规定,限招彝族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须为石林籍。石林籍户口(户籍)界定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10:00前已为石林县生源地或石林籍户口(户籍)。
(五)本招聘公告由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及考试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石林县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7796492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
石林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0871-67791619
石林县卫生局:0871-67796697
原标题:石林县2016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点击下载>>>
1.昆明市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
石林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