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2012年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招工作人员公告【招18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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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8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2012年11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 招聘对象
2013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 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11年、2012年、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1年、2012年、2013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1年、2012年、2013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2年10月31日(下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4)2012年10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是否符合随军条件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0755-25942893)。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其学位和学历必须对应。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为法学,则法学本科毕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或法学研究生毕业、取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的,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及公告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如取得法学本科学历(无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无法学研究生学历)则不符合招聘条件。
(2)“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栏目中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该项要求必须与“最低学历、学位”及“专业”栏目相对应。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法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本科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法学研究生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且符合公告及岗位各项要求的方能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的不能报考。
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含视为深圳户籍人员)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在职学历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非深户籍人员则必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如:岗位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不限,专业均为法学,户籍要求为市内外,则市内户籍考生(含视同深圳户籍人员)有法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且符合岗位及公告各项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市外户籍人员除此以外还须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法学学士证、硕士证或博士证方能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报考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3);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大专以上”,专业为“数学”,则报考者所报考学历无论是大专、本科还是研究生,其相应的专业均须为“数学”。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的,符合《招聘岗位表》年龄要求的方能报考;“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者的年龄须为40岁以下(即197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2年11月 16日 10:00至2012年11月21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2年11月28日16:00至12月1日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及公告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宝安区不组织、也不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一般类、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按三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2年12月2日(周日)上午。
1.一般类的笔试时间为8:30—10:30;
2.教育类分2场,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2年12月12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