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利辛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招用公告【招10人】
(五)体检、考察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为准。再相同的,则同时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根据拟招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对拟招用人员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与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况影响招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进行等额递补。
(七)用工方式及待遇
1、招用人员用工采取劳动合同制。
2、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经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试用期3个月(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胜任现职的可以续签。招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月薪17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县热线办24小时值班轮班制度,加班、值班补贴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人员费用由县财政拨款。
3、 县政府办公室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招用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管理规定,或者不能胜任招用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的全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8712345、8813093(县热线办); 8812151、8803137(县人社局),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利辛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招用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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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