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控违监察人员招聘公告【招1人】
为加强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控违建设管理工作,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建设监察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男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园区党工委指挥,热爱园区控违监察工作。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身高165?以上。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
4、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本县户籍,家住含城者优先。
6、部队退伍军人或从事过相似工作岗位(协警、保安等)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过行政撤职以上处分或处分未解除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褒禅山经济园区征迁控违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报名工作。
1、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并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免冠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26日。
3、报名地点: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征迁控违局。
(二)、面试
此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2、被确定为面试人员(按面试得分高低确定),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4、如果分数并列,党员、退伍军人、住含城者或从事过相似工作岗位(协警、保安等)的人员优先聘用。
5、对面试后确定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标准。
6、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直系亲属的有关情况等。政审工作中发现有本公告第二项第二款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评定合格后,褒禅山经济园区组织室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每月基本工资加岗位考评工资的办法执行。
1、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考评合格者工资待遇合计不少于2200元/月;
2、聘用人员上岗后将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3、聘用人员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配发服装;
(六)教育训练
对新招聘的人员,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征迁控违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建设监察执法业务和日常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
联系人:刘居华
联系电话:180XXXX8675
原标题:褒禅山经济园区招聘控违监察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