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0人】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数量、范围、对象、条件见《2016年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25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9月27日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法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时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2)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安阳市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收费标准: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现场缴纳考务费60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不愿意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应聘者于2016年10月18日至19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