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60人】
七、笔试
1.各职位笔试科目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
2.笔试范围、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详见附件一:《2016年新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4.笔试成绩复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示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申请查询本人成绩。
八、面试(技能测试)
(一)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与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
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对于低于1:3比例开考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或60分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县规划设计院、“村村响”广播播控中心招聘职位的面试方式由其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报县人社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相等的没有形成竞争性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到竞争性岗位录取人员(同类面试形式、不考虑递补)的最低面试成绩,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九、成绩合成和排名规则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要求加试一场笔试。
十、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到低人依次递补一次。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十二、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期,分别为3年或5年(详见职位表),其中新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各职位最低服务期限 5年不含3年规训期或其他脱产进修学习,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出调动或辞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与要求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四、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人事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无关。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下载《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本次招聘考试除《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市级人社网站发布外,其他有关通知、成绩公示、面试及体检、考核入围人员名单等公示将在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网予以公示、请广大考生知悉关注。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田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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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