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财务招聘公告【招1人】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农业信息网(http://www.gzagri.gov.cn)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研究决定。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委托广州市华键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及管理劳务人员收入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学习经历、技术职称有关要求。学习经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考生,可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技术职称:需提供有关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报名表.doc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2016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