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平舆县教育卫生系统招聘公告【3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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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县教体局所属乡镇(街道)岗位人员体检还须结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另行公布分配办法。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简章2.doc
3、报名表2.doc
平舆县2013年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