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招聘公告【招4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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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宝安区事业单位2013年5月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35名、医疗系统规范化培训学员7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宝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11、2012、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报考无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即统一要求40岁以下的),报考年龄不再放宽。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聘范围的要求: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或“市内外”的岗位: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1、2012、2013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1、2012、2013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均截至2013年4月30日(下同);
(4)2013年4月30日前,本市户籍人员(入户深圳时间须为2013年4月30日前)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是否符合随军条件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局军官转业安置处进行认定,咨询电话:0755-2594289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