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灵璧县委员会选调机关人员公告【招1人】
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共青团灵璧县委员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1.选调计划:本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新媒体、网上共青团工作)。
2.选调对象:全县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3.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组织、人事部门关于调任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具有共青团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及本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回避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的。
(2)截至2017年1月1日,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或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受处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三、报名
1.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1月18日(8:00~11:30,14:30~17:30)。
2.地点:县政务中心1119室(电话:6022597,联系人:王淑怡)。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须填写《灵璧县2016年团县委公开选调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经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部委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报考职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
五、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