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5人】
(三)面试
1、报名人员根据不低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不核减选调计划。形不成竞争的面试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人社局一起组织考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部务会研究,再报县编办、人社局同意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人员调动
经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上班。
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事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业务指导,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原标题:2017年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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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2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