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昌市兴山县县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中心招聘10人公告【10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兴山县县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中心司机岗位空缺情况及改革需要,拟公开招聘司机10名(持有A驾驶证者优先)。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县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中心招聘司机岗位10名(持有A驾驶证者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 2、男性,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5周岁以下(含45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在1.68米以上,身体健康; 3、具有5年及以上汽车驾驶经历,没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4、县直机关公务车改革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及复员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司机岗位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3月3日16:00。 2、报名地点:兴山县公共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17—2585331 |
3、考试:笔试时间3月4日上午8:30--10:30,面试时间3月4日下午15:00-17:30,笔试成绩所占比例4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40%,考核成绩所占比例20%。
4、考察: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5、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确定体检人员,于3月6日到县人民医院统一体检。
四、待遇
1、基本工资为2500元/月,其他奖励和补贴不超过1200元/月。
2、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兴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7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