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洛江区综治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为进一步加强洛江区综治中心建设,决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洛江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1名(编外合同制)。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近四年来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4、洛江区户籍优先;
5、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语言表达能力;
6、其它,包括符合计生、综治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星期日暂停)。联系人:万凯玲,联系电话:22631055。
2、报名地点:洛江区综治办(洛江区政府机关大院后楼三楼)。
3、提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就业或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