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南京)招聘公告【招138人】
2.考试方式: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
应届本科生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占50%)加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
3.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本科毕业生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排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试结束后,体检、考察入选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请考生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因个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
五、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
0515-83288233(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515-82030991(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南京)公开招聘2017届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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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盐城市大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校园招聘应届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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