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海安县计划生育协会选聘公告【招1人】
为充实县卫计委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区镇公开选聘一名事业人员到海安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取个人考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
海安县内在编在岗的区镇事业人员。
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五年以上计生工作经历(2012年4月以前录用的事业人员);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卫计委报名,县卫计委将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2.如报名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本次选聘,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海安县门户网站(www.haian.gov.cn)公示。
3.笔试。考试内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4.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组织考察。按笔试、面试总分(各占50%),合计综合成绩后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同分,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6.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1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7.公示与审批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县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办理流动手续。
五、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县卫计委人事科(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县公共卫生中心主楼713室)。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88906928,监督举报电话:88895076
原标题:海安县计划生育协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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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