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当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30名人员公告【招1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35个岗位,共招聘13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职数见《当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卫生计生事业,服从工作安排。聘用后,在当阳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相关学历、年龄等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今年7月底之前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
4、现役军人;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本市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