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韶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5人】
六、面试
1、面试由韶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中国·韶山网”(http://www.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仪表等。
5、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6、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7、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前述方法排名。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和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九、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韶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相关程序分配具体工作单位。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须在韶山服务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韶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5681980
原标题:韶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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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