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5×0.6+专业测试成绩×0.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颍东区先锋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8-2317850(区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
0558-2312512(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2161(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319629(区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7年度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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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颍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人员岗位表.xls
中 共 颍 东 区 委 组 织 部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