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吴兴区东林镇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招2人】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村镇建设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根据《吴兴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编外用工管理试行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自觉履行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30-40周岁(1977年4月30日-1987年4月30日出生);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建筑学、城市(乡)规划、土木工程专业;
4、职称要求: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工作经历要求:具有建筑设计院、交通设计院、建筑施工单位、交通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2017年5月3日上午8:30—5月10日下午4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免冠一寸照片1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条件中需要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东林镇人民政府(东林镇长灵路79号)三楼党委办报名。联系人:曾兰兰(15967224606)。
2、资格审查。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镇党委统一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4,则先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进入面试)。
4、体检、考察和公示。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考察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依据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聘用待遇
新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以岗定薪,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参照本镇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同类人员的80%执行)。
原标题:东林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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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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