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号)【招135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2017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延州人社发〔2017〕12 号)精神,延边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延边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2人,其中州直63人、延吉市139人、龙井市83人、图们市270人、珲春市149人、和龙市156人、敦化市183人、汪清县209人、安图县10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5月8日-1981年5月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7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报考教师岗位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7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 2023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教师)
- 2024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教师)
- 2024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第一次考核招聘专业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四川宜宾市农业科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3四川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四川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第一次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 2023下半年四川眉山市仁寿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第六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贵州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广东梅州市人才驿站招聘合同制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 2024湖南常德市石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递补体检及体检复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