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庆阳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三)资格复审
各县(区)人社局于6月1日至3日将报考人员所有原始证件、《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电子表格报市考务办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除取消本次选拔招募资格外,2018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招考项目。
(四)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2日至4日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各县(区)人社局须按招考条件要求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五)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六)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分配的招考指标和考生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招考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一并录取。超出指标录取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各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于7月15日前将拟录取人员书面报告、《甘肃省2017年“三支一扶”拟选拔人员信息汇总表》、《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放弃人员情况说明等材料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指标经市考务办核准后,按该县(区)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因婚迁被新户籍地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市考务办对各县(区)考务办上报的拟录取人员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审核。
(七)培训、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录用文件下发后,根据《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文件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8月底前须安排上岗开展工作,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政策待遇。
(八)经费
市、县(区)组织选拔招考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再向考生收取。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环 县人社局:0934-4423707
华池县人社局:0934-5953853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4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原标题:关于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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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甘肃省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2.2017年甘肃省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xls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