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天水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1)在市、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就业部门盖章)等证件资料现场报名,同时携带4张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当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3)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姻关系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市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4)省外院校天水生源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6)《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给考生。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7月8日9:00—11:00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本次考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应试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五、审批
(一)初选
各县(区)按照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人社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
(二)体检
拟选拔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体检不合格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核准后,按该县(区)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三)审核招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对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上报的“三支一扶”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核,复核后符合资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组织县(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核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