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庆阳市宁县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196号)精神,现就我县选拔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17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宁县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本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需要。
6.学习成绩合格,能如期毕业。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指标分配
全省1200名,各县(区)指标由省市考务办根据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
三、选拔程序
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宁县文体广场南三楼。
3、报名办法
(1)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就业部门盖章的《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4张近期2?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等原件现场报名。其中,省外院校庆阳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2)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当场采集准考证信息并拍照。
(3)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原因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推荐表》、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因婚姻关系户籍落入我县的未就业市外、省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庆阳市。
(二)资格复审
各县(区)人社局于6月1日至3日将报考人员所有原始证件、《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甘肃省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以及电子表格报市考务办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除取消本次选拔招募资格外,2018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招考项目。
(三)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2日至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
(五)初选、体检、公示
根据分配的招考指标和考生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招考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一并录取。超出指标录取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各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报市考务办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审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指标经市考务办核准后,按县(区)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六)培训、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录用文件下发后,根据《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6〕425号)文件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开展工作,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
宁县人社局:0934-6622297
原标题:关于2017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工作的公告
宁县考务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