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公务员考试龙游县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告
中共龙游县委组织部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
2014年龙游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1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4〕6号)精神和省市统一部署,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龙游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4年龙游县计划考试录用41名公务员,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网址:www.lyrlsb.gov.cn)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
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向全国,不受生源区域和户口限制。
部分职位招考对象限龙游县户籍或龙游生源地,详见附件1。
2、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县“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任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离岗的,3年内报考公务员享受在岗人员优惠政策。
3、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衢州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截止到2014年2月7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2、报考各级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或司法警察职位要求法律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4、报考法院、检察院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3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2月7日至1996年2月7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5、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