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50人】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录取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鉴证和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101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3-4240606
原标题:2017年浠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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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